关于做好2024年度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水务局,全市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及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24〕9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4〕55号)文件要求,现就全面做好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及呈报材料要求
(一)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1.材料申报呈报时间。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呈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3日,取回材料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地点均在黑龙江金谷商务酒店(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18号)。
2.黑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签转工作。市人社局从2024年9月2日开始接收签转材料,各区、县(市)自行组织签转,局属单位符合申报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请于9月2日前将高级职称签转材料报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311室,由组织人事处一并将材料提交市人社部门签转,其它系列需要签转的,请按省里统一安排的时间提前一周来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签转。
3.网上申报信息审查。参加省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的人员,须在市人社部门完成签转后向省评委会提交申报信息,对于擅自申报到其他评委会或未经我市签转报送到省评审的个人和主管部门,市里一律不负责颁发证书。
4.申报人员呈报材料(详见黑水发〔2024〕99号)。
(二)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1.材料申报呈报时间地点。申报水利工程中级职称人员,呈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4日,呈报地点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3001号(哈尔滨市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网上申报于评委会接收材料前一周开通。市水务局直属各单位申报中级非水利工程专业的人员,请根据各专业评审时间提前一周到局组织人事处办理签转手续。
2.呈报材料报送时间划分。申报材料以单位统一报送,评委会分时段、分批次接收各单位统一报送的材料,请各单位务必按指定时间报送(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3.申报人员呈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单位呈报的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报告中写清推荐委员会组成情况、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公示情况和贯彻“五公开”制度的情况,推荐报告要以单位正式文件上报,文件要注明签发人。
(2)《职称申报工作承诺书》1份(格式样表见附件2)。
(3)《拟评人员名册》(附件3)一式2份。
(4)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提供中级职称岗位使用情况报告1份(样表见附件4)。
申报人员本人呈报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注明主副表,不需装订,基层、改职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基层”“改职”字样。
(2)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单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单位须提供符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3)学历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4)同级改职人员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5),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5)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人员,按照黑人社规〔2023〕5号文件执行;提供《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岗位任职合格证明》(附件6)。
(6)现有最高级别职称证书,通过国家统一考核取得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
(7)流动人员须填写《流动人员审查表》(附件7)。
(8)调入人员,已经在哈尔滨办理换证手续的,提供哈尔滨市人社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调入人员审查表》和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办理换证手续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处办理。
(9)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及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平台打印)。
(10)高技能人才申报须提供证书,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附件8)。
(11)业绩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材料,按照《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要求提供原件。提供的个人业绩材料在标有申报者姓名的页面,需要推荐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个人档案归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管理的,工资兑现审批表等存放在档案中的材料无法提供原件时,可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印鉴。
(三)初级职称申报工作
由具有相应职称管理权限的各主管部门、单位自行安排,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底前结束并完成结果备案工作;哈尔滨市水务局各直属单位具备条件人员,呈报材料时间地点与中级职称申报工作同步进行。
二、申报程序及平台
(一)申报程序。省高级职称评委会申报程序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签转、向省水利工程评委会报送。市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委会申报程序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向评委会报送。
(二)申报平台。职称申报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
三、重点把握的政策和环节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
(二)有关年限界定。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4年9月1日算起。
(三)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四)严格执行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甄别,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局)”“黑龙江省”或“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原则上不予采认。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材料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优化服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申报推荐、材料审核、评审管理、公示确认等相关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推荐程序正规。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推荐要求、履行推荐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制度,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推荐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材料审核把关严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核查,从今年开始,申报人员需提供学历佐证材料原件。各级主管部门及人才服务机构要准确把握我省新出台的各项政策要求,耐心做好政策解释,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员。
(三)材料组卷规范有序。基本材料(一卷)和业绩成果材料(二卷)分别装入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正面须粘贴《呈报材料目录》(附件9、附件10),材料内容名称和份数要与档案袋内材料一一对应。呈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个人档案归所在地组织部管理的,工资兑现审批表无法提供原件时,可由所在地组织部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组织部的印鉴。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办理。
职称申报工作联系人:刘加文,咨询电话:84856132(呈报材料期间),84897078(其他时间咨询)。
附件:
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表
2.职称工作申报承诺书
3.拟评人员名册
4.中级职称岗位使用情况报告
5.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岗位任职合格证明
6.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7.流动人员审查表
8.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9.呈报材料目录(基本材料)
10.呈报材料目录(业绩成果材料)
哈尔滨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