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人社职字(2024)23号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运人社职字(2024)12号)精神,现将2024年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1.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应层级规定年限,且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不得申报。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二)评审专业
工程系列有关专业(职称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计算机、网络、软件维护等专业,不能参加评审)。其中:
1.建设工程类分为:建筑学、建筑结构、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道路桥梁、城市燃气、风景园林专业。
2.水利类分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
3.地质勘查工程类分为:地质矿产、煤田地质、水工环地质、探矿工程、物探与遥感、实验测试、地球化学专业。
4.国土工程类分为:国土调查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专业。
5.测量制图工程专业: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大地测量及卫星导航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专业。
6.机电类分为:机械制造、机械设计、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仪器仪表、电子信息、有线电视技术、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人工智能。
7.林业专业。
8.化工类分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制药工程、分析检测、食品工程、食品检验、环境工程、生态环境监测专业。请以上类别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其他类别的工程技术人员按实际从事专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二)学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长期从事建筑经济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建筑经济专业的,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学历要求可放宽到中专。
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
(三)资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申报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评审。
(四)年度考核
申报评审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低于4次(硕士不低于2次)。同时,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年度考核合格年限须大于等于上述第(三)条规定的应从事技术工作年限。
(五)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申报工程师: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的工作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资料(需提供原件)。
(1)从事科研、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的项目设计、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开发、施工工法、获得专利、科研项目研究报告等工作项目1项以上。
(2)从事生产、建设施工单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的建设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论证、重要的工程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从事研发、生产、技术攻关和建设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类奖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或优秀工程称号等。
申报助理工程师: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指导技术员工作。
申报技术员: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六)学术、技术条件
申报工程师须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实用技术材料一项以上。
学术论文须是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须能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
实用技术材料指:作为工程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利、专题性方案(含施工类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市级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规程、工法的理论研究等。
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须提交一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考条件。
(八)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评审范围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具体规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的,需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填写最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次公示”制度。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单位组织申报时要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第一次公示:各单位须将相应申报人员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具体要求,本单位受理个人申报的时间、考评推荐的办法和程序、工作纪律及要求,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第二次公示:受理个人申报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工作部门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涉及申报人的个人信息、申报相关材料认真审核,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公示;第三次公示:组织由本单位同行专家、群众代表、主要领导组成的考评机构进行全面考评,得出相应排名顺序,确定最终拟推荐人员,出具鉴定意见,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逐级审核申报。申报材料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申报材料经由主管部门、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运城市工信局。
四、申报材料
1.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审核意见(须包括三次公示情况)、本人所在单位“三公示”现场的公示照片或网上公示网页截图。
2.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中级5份,初级20份,2024工程系列职称评审Q群下载,群号255165121,填写好电子版后用A3纸打印、盖章)。
3.《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级1式3份,初级1式2份(网上下载,填写好电子版后双面打印、胶装)。4.答辩论文或替代材料一式两份。除提交答辩论文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以下其中一项材料作为答辩论文替代材料: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千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制定、产品研制报告、技术研发报告、施工工法、专利、科研项目研究报告,完成的重要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替代材料须附2000字以上、论文形式的说明或总结。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不需准备答辩材料。
5.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需由单位认真审核并加盖公章)。
6.反映本人从事专业工程年限、技术、业绩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附完成的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及能证明本人在工程项目中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等有关原始材料。
7.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个人获奖、《转正定级表》,事业单位人员最后一次调资表,继续教育证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8.须满足的累计考核合格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公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9.评委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延长退休批准文件、单位与个人双方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
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参评人员单位公章并用A4纸复
印。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各县(市、区)、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监督监管。市人社局将先后对评委会收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否决。
(四)要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为保证工作秩序及审核质量,请提前通过评审工作QQ群进行预约后再来报送。收审材料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逾期不再接收。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同。
报送材料时要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是否按照要求实行三次公示制度,被推荐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证件是否真实,并要求单位审核材料的责任人在推荐函中签名。
报送地址:化工类专业报送至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组织人事部716室(运城市红旗东街376号),联系电话:8967038:其他专业报送至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232房间(运城市河东东街161号),申报人员加QQ群下载相关表格:255165121(所有申报人员除化工类专业外都要加QQ群),联系电话:6380230。
(五)其他要求。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同级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业绩成果继续使用:对特殊人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按运人职字(2006)6号文件执行: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以后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或替代材料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或替代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