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区、县(市)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18号)以及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4〕5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范围
按照黑龙江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执行,专业划分为土地工程、城乡规划、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及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探矿工程、地质实验测试、测绘工程共9个专业。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公示、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存放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中心的人员主管部门为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签转、向评委会报送。
2.申报平台。全省职称评定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平台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
(二)组织推荐
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推荐要求,履行推荐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制度,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推荐人员名单需要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三)资格审查
1.材料初审。用人单位及主管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核查。从今年开始,申报人员需要提供学历佐证材料原件。各级主管部门及人才服务机构要准确把握我省新出台的各项政策要求,耐心做好政策解答,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员。
2.网上申报信息审查。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网上申报人员自然情况、所从事专业及资格名称等信息,逐一把关核对,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到评委会。凡干部人事档案存放在哈尔滨市、区(县)人力资源中心的人员,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须在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避免评委会选择错误。对错误选择评委会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与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3.外省职称证书核验。持外省初级职称证书调入我市人员,已经办理换证的,提供哈尔滨市人社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调入人员审查表》;未办理换证的,提供本人《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一份、包含职称证全部信息的证件复印件一份、人社局职称证书查询截图(http://www.12333.gov.cn)一份、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调入人员审查表》三份,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工作处办理。
四、申报所需材料与组卷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哈尔滨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申报材料需要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平台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按左侧装订线整齐装订)。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规范,逐级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由申报人员本人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栏内签字确认。
2.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认证报告(在职教育需提供连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认证报告)。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需要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2份。
5.《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平台打印,一式一份)。
6.申报材料目录2份(粘贴在主、副卷档案袋并加盖公章)。
7.同级改职人员,需要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1份。同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角注明“同级改职”字样。
8.“五公开一展示”相关材料。由申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推荐情况、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形成推荐报告,并具有明确的推荐意见。
9.事业单位人员提交本人最后一次《职务、技等变动工资审批表》及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岗位空额情况说明》及推荐意见;企业或社会组织人员提交近5年的《劳动合同书》。
10.《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信息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11.业绩成果材料。申报人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材料均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体现,包括任现职以来所负责工程项目、获得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成果、论著、教材和标准等业绩材料。申报人应选择规模较大、级别较高、最能代表个人水平的项目进行填报。
(二)组卷要求
组卷分为主卷和副卷,需要在材料档案袋底部打印、粘贴、注明:主(副)卷、申报专业、本人姓名。
(例:主卷测绘工程张XX)
1.主卷材料。申报材料按照1-10主材料卷。
2.副卷材料。申报材料11为副卷材料。
五、相关政策要求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
(二)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4年9月1日算起。
(三)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申报。
(六)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发现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八)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加快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九)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甄别,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局)”“黑龙江省”或“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原则上不予采认。
(十)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同级改职),转聘岗位与原岗位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以累计计算;转聘岗位与原岗位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任职年限应重新开始计算。对同级改职人员的评价,应以在新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要依据。
(十一)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5号)相关规定,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属于公共安全的职称系列(专业)须严格按专业一致原则晋升。
六、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按照《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4〕55号)工作要求,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从2024年9月21日至25日收取材料,评审委员会平台提前7天开通。10月底前,完成评审核准工作。
报送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文汇路501号A11栋
联系人:陈冰
联系电话:13936331563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4〕55号)执行。
相关附件请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