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大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4〕4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申报程序,现将做好我市2024年职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累计工作一年以上,且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注册地为庄河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3日-6月28日(卫生系列、中小学教师及中专教师等系列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个人或所在单位向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及开展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3日-6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公休日除外);
3.参加省评委会评审的,要在6月3日-6月28日期间做好网上申报,并按照省评委会办事机构相关要求组织进行。
三、申报方式
继续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其中网上申报采用全市统一的职称管理信息平台。申报人员(含送省评审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服务”—“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在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申报,信息填报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填报错误或未完成网上申报将无法进行审核及评审。
四、申报地点
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409室(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8号),咨询电话:89725628。
五、申报提示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进行联审,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查。
2.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网上初审,并审查纸质申报材料。
3.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原件,由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审核确认后返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原件,经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后,报市评委会办事机构复审确认后返还。
4.《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与《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请按照《2024年大连市职称评审指南》要求进行填写准备。
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