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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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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包括“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走进庄河”等栏目版块,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庄河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文件。民众可登录该网站及时查询和了解相关政策详情。如有疑问,可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服务热线电话。
机构职能: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政府和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负责文卷档案和印信管理工作。
(五)对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督查工作;参与全市行政效能和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工作;对市民给我市和上级机关领导的信件进行登记、呈报、分拨、督办、审核和报告。
(六)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评议等工作;负责庄河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七)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信息反馈和视察协调服务。
(八)拟订市政府法制建设规划;研究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发展中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负责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九)拟订全市推进依法行政规划;承担全市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协调、组织对全市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组织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承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国家和省、大连市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承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责任。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或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受市政府委托,承办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
(十二)受市政府委托,承担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协调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信息工作;收集、编报政务信息,指导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联络、协调新闻单位,对市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四)负责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和大连北黄海经济区管委会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市政府系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市政府总值班;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情况和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并根据市应急委要求,向上级相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根据市应急委的要求指挥处置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及根据市应急委的要求协调物资储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七)负责市边海防委员会(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或参与上级领导和国内其他省市领导来我市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外地政府、企事业单位驻庄机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九)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