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人社函[2024]101号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转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忻人社函[2024]62号)精神,结合我市民营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职称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忻州市2024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忻州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在我市民营企业建筑、道路、市政、机械、冶金、化工、园林、电气、测量、地质、轻工、矿山等行业中从事工程技术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申报人所在企业频成立两年以上(即企业成立于2022年12月31日前)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人所在企业须在我市注册登记,且申报人频2024年11月底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现中报单位与缴纳社保单位一致。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本人人事档案在国有全事业单位存放管理的;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截止开始申报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违法或失信人员;
4,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标准条件
1.掌握并能够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四、评审条件
(一)学历委求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交叉学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查信息为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以提交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为准(可网上查询的不需提供此项),专业证书和结业证节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二)资历要求
1.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达4年的,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大专8年,本科6年,硕士研究生2年)以上。
2,没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大专10年,本科8年)以上。
有助理工程师证的需提供助理工程师评审表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相关初级工程师职称,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工程师。
任职年限按实足年度实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中报职称的重要条件。
(四)考核要求
聘期内近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工作能力要求
工程师评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或中型企业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一项以上,经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2.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评定验收。
3.完成企业工程技术项目1项及以上,
(六)业绩成果要求
工程师评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或技术项目,获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一项或大型企业科技奖项(奖项需在定额内).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
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行业标准、规范、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一项以上4.获得市、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各类奖项。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承担的工程项目达到行业合格标准,经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6、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企业工程项目方案工程项目设计、工程造价报告等一项以上。
(七)学术技术要求
任现职期间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1500字以上论文一篇,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没有发表论文的,需围绕本专业撰写1500字以上的答辩论文一篇。
(八)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
引进的海内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中报梁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送中级评审委员会,符合条件的,直接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九)高技能人才中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评审范围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省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工程师评审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五、评审程序
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中请,并根据有关要求填报、整理相应申报评审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由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初审、汇总,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向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委员会在审核汇总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后,将适时举办申报人员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送材料要求
《忻州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用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由各县(市、区)申报单位整理汇总上报;
个人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四类:
8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3份);《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1份);《工程师综合考评表》(15份);《答辩论文》(3份)。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胶装1份,其中第二类技术工作总结要内容详实,避免泛泛而谈。第四类工作业绩材料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编写。
(二)《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双面胶装一式3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不在评审材料中装订)
(三)毕业证(大专及以上提供6个月验证有效期的学信网学历证明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全国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不能网查的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任职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身份证、个人荣誉、奖励证书,专业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书)复印件一份。
(五)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
(六)打印复印件均使用A4纸。
毕业证、工作总结、业绩材料及答辩论文等均按顺序整理成评审材料(胶装成册)。
七、要求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中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申报评审材料,并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整字确认。
(三)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对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三年。
申报评审需填写的表格、中报树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等请登承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xxz.gov.cn)查询下载。
(四)需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时要出具县(市、区)人社部门推荐丽,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是否按照要求实行三次公示制度,被推荐人是否符合中报条件,材料证件是否真实,并要求单位审核材料的责任人在推荐函中签名。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报送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报送
地址: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长征西街26号)
联系人:孔常青 郝子薇
联系电话:0350-3309034
邮箱:kcq0350163.com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