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运输专业职称评审总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级别
2024年度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运输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事汽车运用工程(含货运、长途汽车、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等,下同)、铁道运输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船舶运用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含物流管理)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本专业对应等级职称。
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参加本专业职称评审。
三、评审标准
2024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工程技术运输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四、评审方式
(一)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采取单位聘任方式。用人单位按照《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规定,对符合资格条件(见附件)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后,自主聘任并颁发职称证书。
(二)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采取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并颁发证书,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
五、申报数额
本专业职称申报数额,对于事业单位人员,按《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对于企业人员申报数额不受限制。
六、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上报本专业职称评审总方案
(2)11月8日前:评委会审核网上申报材料
(3)11月30日前:报送评委会专家名单
(4)12月2日—6日: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
(5)12月6日—15日:召开评审会议
(6)12月16日—27日: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7)12月30日前:报送评审工作报告及通过人员信息
七、公开方式:相关政策、评价标准、评审方案及评审结果将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官方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rzc.hrss.tj.gov.cn:8081/zcpsqd/home。
八、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职称申报等环节工作。工作中有何问题及时与本专业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联系。(电话:23394496)。
天津市工程技术运输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