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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阿勒泰)

作者: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con603人看过
发布时间:2024-10-17 14:12:04|更新时间:2024-10-25 09: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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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con603人看过
来源: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14:12:04
更新时间:2024-10-25 09:40:45
摘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评审专业范围、申报人员范围、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相关政策、时间安排、申报材料的清退、评审收费、工作要求等。

关于开展阿勒泰地区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直所属事业单位、各企业,自治区驻阿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现计划开展2024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林业工程、畜牧、兽医、农艺、机械电子、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演员、演奏员)、新闻(记者、编辑)、党干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质量技术监督等14个专业中、初级评审。

  档案专业中、初级自2024年度起由地区档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评审,详见档案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工作通知。未开展评审的初、中级专业由我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开具委托评审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13室),参加自治区行业评审;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详见自治区各系列评审工作安排;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的评审,由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详见教育行业评审工作安排;2024年度县以下教育、农业、卫生健康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由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详见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工作安排。

  二、申报人员范围

  (一)申报职称评审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基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相应级别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确定的适用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各系列(专业)新修定职称评审条件,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http://www.xjzcsq.com/),点击“职称评审条件”进行查阅。

  (三)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或军区政治部同意或开具委托函的驻阿企业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暂缓申报。

  三、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点击“自治区”旁下拉键,选择“阿勒泰地区”登录“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系统”(http://alt.xjzcsq.com/alt/index.html),未注册人员先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人员可选评审地区后登陆,选择相应的申报专业和级别。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该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未使用该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申报人、用人单位具体注册方法见网站“职称申报指南”。

  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单位主要领导负审核把关责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注册登录系统后,对照评审条件,按照网上申报提示完成网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1.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要求材料附件。

  2.学历学位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或相关学历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为疆内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之一即可;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市取得的,需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要求与“基本信息”中参加工作时间一致,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借调、驻村等可在“工作单位名称”内表述,也可另起一行。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需按各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佐证材料,条件不够,将予以退回。

  申报人在填写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时,要注意语言文字的表述,将参与或开展某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角色、参与完成的工作量等填入简介内,体现学识水平,便于客观评价,切勿将项目概况堆砌到简介中,并上传相关印证资料扫描件,无印证资料的需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需将在专业技术方面获得的奖项、荣誉填入业绩成果栏目中,作为体现能力和业绩成果的印证和支撑材料。

  6.获奖情况:主要指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访惠聚”驻村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综合类的荣誉奖项。其他非专业类奖项均不在此范围内。

  7.获得的知识产权:指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如有上传扫描件。

  8.著(译)作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参与编写的理论文章、著作等,需上传相关印证资料。

  9.(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按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单位所属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年度出具考核鉴定意见;符合直接申报中级的,需按学历要求的专业年限上传相应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单位人员上传相应年度考核意见)。近3年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不予申报;因工作调整有试用期,且符合条件的,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10.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指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思想政治上的认识、工作经历、取得的成绩、成长心得、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等,要善于归纳总结,语言精练准确,切勿列干条。

  11.继续教育:按要求上传2021(含2021)年以来继续教育专业课和公需课培训合格证书(其中2024年度证书如尚未取得可先上传网上报名截图),民营企业初次申报人员只需提供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课和公需课培训合格证书或网上报名截图。

  参加“访惠聚”驻村或参加少数民族特殊培养期间按相关政策可免去当年的继续教育,需上传“免试审批表(附件3)”、少数民族特培结业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12.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主要指单位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附件1)、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附件2)、廉政情况证明(附件4)、单位审核确认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具体起止时间和从事的相关工作)、企业单位人员劳动合同书、委托评审函等其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文字描述一定要清晰、详实。

  获奖情况不在此栏反映,将获奖情况全部填入“获奖情况”栏目中,避免重复上传。

  13.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手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字样,并手写签名、落款时间,上传扫描件。

  14.单位推荐意见: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由单位职称负责人在系统内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其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5.以上所有附件均需上传原件,并按系统要求格式(JPG格式)正向、清晰、顺序上传,因漏传、错传、未传、不清晰导致的评审结果,由申报人承担。

  16.全面推行职称“盲评”:申报人工作总结及单位推荐意见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及现工作单位,系统内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照片、姓名及现工作单位必须进行遮盖处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不能大面积遮盖,避免影响有效信息的查看)。

  (三)审核要求

  基层单位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初审,认真履行初审职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信息、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继续教育、业务考试、廉洁自律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申报专业及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程序上报,按要求时限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端口将关闭)。

  基层单位将审核通过人员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各审核层级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及审核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及不完善的应当一次性提出修改意见予以退回,申报人员应于48小时内认真逐条修改后再次提交,且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上报),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超过提交次数的无法提交申报。

  (四)纸质材料报送及审核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此表为网上审核通过,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完毕,个人状态为“已接收材料”后自动生成,在线或下载打印,要求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有水印方为有效。

  2.审核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由县(市、景区)人社部门或地直各主管部门汇总连同花名册(见附件5)统一报送地区职称评审部门(阿勒泰市南区建业街11号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13室,申报材料需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纸质材料)。

  3.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可享受免继续教育学习人员情况花名册(见附件6)由各县(市、景区)、地直各单位单独造册汇总,将纸质及电子版花名册报地区职称评审部门。

  4.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将所有上传系统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现场审核后退还,所属县(市)单位人员由县(市、景区)职称管理部门审核,所属地直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地区职称管理部门审核。

  5.请各主管单位务必负责将此通知发放至其所属企、事业单位。

  四、相关政策

  (一)申报中级的实行专业水平答辩制度,无故不参加答辩人员,评审不予通过,答辩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进入评审环节。答辩采取线上答辩方式,时间暂定于11月中旬,各专业(系列)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将职称账号与微信绑定,以便查收答辩通知,并下载腾讯会议APP。申报初级的不作答辩要求。

  (二)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也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三)简化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受理。

  (四)取得国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五)凡申报本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均可申报。

  (六)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执行。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9月27日18:00时截止(北京时间,不再延长)

  (二)网上材料审核截止时间:10月30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8日

  六、申报材料的清退

  评审工作结束,资格文件下发后,由各县(市、景区)人社局、各单位到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1份存入个人档案、1份可个人留存),未通过人员评审表不予退还。

  七、评审收费

  根据《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和开支范围的通知》(新价非字〔1991〕66号)及阿地发改收费〔2007〕36号文件,本着以收抵支的原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收取305元,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收取105元,费用同纸质材料一并收取。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景区)、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要求,从职称制度改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战略高度,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实抓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严守评审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参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三)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大政策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是选拔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有效途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景区)、各单位要加强职称评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职称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尤其对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职称评审良好氛围。

  联系电话:0906-2100293、18097540009、13565178932

  网站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

  1.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模板)

  2.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3.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4.廉政情况证明(模板)

  5.阿勒泰地区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花名册

  6.2024年度职称评审(中级)免继续教育学习人员统计表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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