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工信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4〕190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与评审时间安排
2024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9月11日0时开始,10月20日24时截止;用人单位(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测试答辩及评审工作拟于2024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平凉工信”微信公众号),因个人原因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申报范围
申报职称的人员须在我市的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3〕310号)文件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专业与工作岗位一致,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具体包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以及编外聘用人员;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具有我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以及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可以按有关规定参加职称申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能申报职称。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次职称申报和评审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和评审信息系统”(https://gszcxt.rst.gansu.gov.cn/zcfwpt)在线开展。未经市人社部门同意,个人、用人单位和部门在线下进行职称申报和评审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1.账号创建。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和创建。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的账号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创建。
2.申报渠道。公有制经济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申报。在我市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含股份制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可以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在负责档案托管的人才服务机构或者用人单位进行职称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由负责托管人事档案的人才机构负责申报。
中央在甘国有企业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甘分支机构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我市评审职称的,由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函(附件1),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申报评审。
中央及外省企事业单位设立的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在我市申报职称。符合中央和我省相关规定,允许帮扶、挂职等人员在派驻地申报职称的,由派出单位向派出以及派驻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申请,同意后可在派驻单位申报职称。
3.个人申报。10月20日前,申报人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职称评审”链接进入“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根据工程系列及相关专业(行业)评价条件标准,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
4.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审核部门审核。
四、要素把握
1.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申报人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2.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它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3.继续教育。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对未达到继续教育学时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员需向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网络学习的公需课和专业课完成情况进行认定;申报人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学习时间能否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共同认定。
4.在职状态确认。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由各级人社部门核实社保信息,提供申报人员6个月社保缴费佐证材料,用于确认其是否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身份情况说明以及用人单位与申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银行工资流水单,同时将申报人员花名册经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审核部门。对于通过委托程序核准的外省民营企业在甘分支机构,申报人员在企业总部缴纳社保的,须上传企业总部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6个月缴费佐证材料。对申报人在职状态有异议、确需审核原始材料的,由各级审核部门会同所在工作单位认真核实。
五、工作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用人单位(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认真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学统筹用好岗位资源,按照“评聘一致”的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工作。对申报“破格晋升”“基层有效”“艰苦单位”等职称评价类别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采取职工大会集体评议,适当延长公示期和扩大公示范围等方式,确保推荐对象的业绩条件真实有效,能力素质群众认可。
2.严格诚信申报。实行职称申报、推荐全程承诺,申报人、用人单位需按规定签订承诺责任书。职称申报人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备性、齐全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
3.严格审核把关。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要按“四公开”(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考核评估,落实“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的要求,把好职称申报“第一道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审核、论文著作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
4.严格时限要求。用人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职称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指导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申报,确保减少回退次数(申报人在审核阶段退回修改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定当前申报材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新增调整事项,以最新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933-8232911
中国知网咨询电话:18310277805
附件:
1.职称评审中需要重点把握的几项政策
2.2024年度甘肃省职称评审委托函
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