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函〔2024〕249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安市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西安市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今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二)专业技术岗位及年度考核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0年或后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不符合认定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可申报工程师。
注:评审条件中所称学历是指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学历;所称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属全脱产学习的应扣除学习时间)。
2.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行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需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发表出版收录均须提交相关期刊官方指定网站检索照片)。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含)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四)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弄虚作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任职年限条件在规定任职年限条件基础上延迟3年申报。
5.其他相关情况。
(五)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具体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7号)执行,申报时需提交近4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工作年限未满4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三、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二)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认定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评审政策倾斜
1.蓝田县、周至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2.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四)海外回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
在西安工作的海外回国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满足相关条件下视其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审。
上述文件可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参阅。
四、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初级职称后获得),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工作单位。
参评人员还需书面填写《西安市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评审考核计分表》(附件1)(A3,一式5份,表格在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一网上服务一人才队伍模块下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由主管单位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单位审核公示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
录账号由所属区县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有关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西安市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书面填写《(××单位)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附件2)。
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格式文件,同时须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推荐评审函加盖公章生成JPG格式文件,一并上传至西安市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单位)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及本单位委托评审函原件交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见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参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评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填报说明(附件3)要求制作和上传。
(三)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有关单位在评审工作安排前,须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申请登录账户,申请时要提供单位全称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其余各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陆账号。
(四)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上传,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未脱密材料不予受理认可。
(五)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8月30日;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有关单位审核、信息上传时间截止2024年9月6日。
(六)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各单位要做好各下属单位及申报人员的政策解答工作。
联系人:029-86786863
技术支持邮箱:609405417 qq.com
附件:
1.西安市工程技术人员()级职务评审考核计分表
2.(××单位)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
3.工程师电子化评审填报说明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