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草原工程专业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18号)和哈尔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4〕5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业草原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执行2021年度修订的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相关评价标准。
二、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
三、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4年9月1日开始计算。
四、本次评审依旧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规定。由于岗位变动同级改职到林业草原工程系列后要满足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年限方可申报高一层级职称。
五、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强化年度考核结果在推荐申报中的应用,避免出现考核与晋升“脱节”或“两层皮”现象。
六、严格执行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在“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打印的《个人信息确认表》(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3.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
4.评审职称所需学历证书原件(如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核认定表》原件。
6.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7.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8.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人员,按照黑人社规〔2023〕5号文件执行。
9.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材料原件。
八、申报时间及地点
材料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8日。
材料报送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盛路2955号(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事处1210)。
联系人:黄重谋,联系电话:0451--87192856
九、本文件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办理。
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