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纺织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系列纺织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纺协(2024)50号
各纺织企、事业单位,有关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见附件1)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见附件2)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系列纺织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的范围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在全省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的职称层级范围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
(二)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4年度全省工程系列纺织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将于2025年3月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受理,2025年6月底前完成认定。
二、申报认定条件
(一)申报人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2.非全日制学历的;
3.已取得职称的;
4.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三、认定组织及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
2.考核评议。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考核认定材料认真审核并考核评议;对考核评议通过人员,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审核报送。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将考核评议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材料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申报点汇总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评审认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职称评审委员会经过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通过;
5.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认定通过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通过人员,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审核确认后发放职称证书。公示有异议的,参照评审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认定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附件2及《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4号,见附件3)的相应专业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二)申报认定应按规定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gfw,hrss.gd.gov,cn/gdwveb/ggfw/web/pub/ggfwzyjs.do),统一使用省人社厅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特别注意,申报认定的人员留意务必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进行填报下载。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1份,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提交真实反映本人业绩能力水平的佐证材料(1份)。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考核评议并提供考核评议意见。
5.申报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验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对时间。
6.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社保凭证网上彩色打印(带水印视为原件)。
7.提交最后有本人署名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
8.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者,应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与申报的专业相关且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论文1篇(论文要求提供原件,杂志不可剪开)。
9.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前公示情况表(1份,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载)。
10,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至少一个年度,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载)
11.申报人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4)。
12.2024年广东省纺织行业职称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版,见附件5)
13.拷贝申报材料U盘1份(U盘不退回)。
五、认定费收取
1.职称认定费收取标准,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收取标准:280元/人;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收取标准:550元/人。
2.认定费的缴纳,可银行汇款(需备注申报人员名称及“职称评审认定费”字样),也可于提交申报材料现场进行交费。
3.申报人员应于缴纳评审费的同时,告知开票信息(税号),便于及时开具发票。
4.评审费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广东省纺织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环市中路支行
账号:3602073909000065 940
六、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受理申报时间:2025年3月3-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不受理),请各申报人员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未通过系统提交申报记录的将无法继续参加本年度职称认定。
2.受理申报地点:广州市麓湖路5号岭南大厦A座503室(510095)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英丹020-83589087/13560345215
张彩练020-83584433/13711246681
黄晔020-83589783/18924090705
2.继续教育联系人:
熊克强020-83488150/18122360105
3.广东省纺织职称评审交流群(OQ群)
QQ群号:915279253(2024纺织职称申报群)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
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
3.《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4号)
4.承诺书
5.2024年广东省纺织专业职称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见电子版)
6.2024年度广东省纺织专业职称申报时间节点表
广东省纺织协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