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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同)

作者: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icon552人看过
发布时间:2024-11-13 15:59:35|更新时间:2024-11-13 16: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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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con552人看过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13 15:59:35
更新时间:2024-11-13 16:30:34
摘要: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评审范围、评审条件、申报程序、工作要求等。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同人社发﹝2024﹞66号)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4年度大同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大同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人事档案在市、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非公有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从事标准计量、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查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

  3、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质量技术管理、计量技术、标准化、检验检测(含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检测、药械技术检验检测、农业技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查。

  申报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上述专业进行申报,凡不在上述评审专业范围内的不予受理。

  三、评审条件

  (一)品德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要求

  1、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的理学、工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基层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目前仍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的理学、工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基层一线人员是指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在工作或项目中参与具体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员和高技能人才;或在县(区)以下事业单位从事参与具体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业绩突出指取得“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一项及以上成果。

  近年取得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专业一致或相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实际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理学、工学专业)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三)资历条件

  1、申报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即2022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且聘任的;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大学专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即2020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且聘任的;

  2、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可参加当年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评审;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可参加助理工程师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相应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岗位工资,以工资调整审批表中的工资执行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时间为准,非公有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时间为准。

  (四)工作能力要求

  1、申报工程师: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解决较复杂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技术报告,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

  2、申报助理工程师: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胜任本职工作。

  (五)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现职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1)参与完成一项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重点实验室建设;或一项市级(含大型企业)科研项目(课题),结题并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2)参与完成一项以上市级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引进消化、重大工程项目;或一项以上市级(含大型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引进、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3)参与编制完成一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药典、兽药典、食品补充或快速检验方法等)、省级地方标准或两项以上市级地方标准、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团体标准(需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文公布)的制(修)订,并被相关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和颁布实施。

  (4)作为发明人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专利、软著需与从事专业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5)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社会共用计量标准或两项以上项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新建标工作,编写技术报告,通过考核且取得证书。

  (6)参与完成两项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指令性事故(突发事件)调查、抽检、法定检验检测或相关复验(复检)、鉴定、认证、评审、评价、核查、监测等特殊任务的技术保障工作,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

  (7)参与完成或解决一项以上某类产品新检验项目开发或重大(重点)检验项目、复杂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制定检验方案,解决其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技术上有较大创新和显著进步,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认证)。

  (8)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风险辨识(识别)、预测预防以及农业灾害处置、省级以上技术比对或能力验证、或参加两次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及授权组织的技术比对或实验室能力验证等重大任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并取得满意结果。

  (9)参与完成两项以上质量咨询、质量认证、质量审核、质量监督(监控)或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质量安全评价等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参与完成一项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中心、大型企业的质量体系的建立,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10)参与完成一项标准评估(跟踪评价)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资料的综合分析研究工作;或参与完成一项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编制评估报告、综合研究报告或标准化试点(示范)文本,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验收、认可)。

  (11)参与制定两项以上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计划(包括质量攻关计划、质量改进计划),经济效益明显,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

  (12)参与完成两项以上市、县级行业发展规划、调查分析报告(含缺陷产品)、药械(药品、化妆品、仪器校验)质量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区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日常监管或安全风险研判年度报告等,得到主管部门认可并采纳。

  (13)参与完成一项以上企业安全工程(含特种设备安全)项目;或新建、扩建、改造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安全方面的验收(监督检验、型式试验、锅炉定型能效测试和无损检测)工作;或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或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含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工作;或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工作,主持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鉴定(验收、认可)。

  (14)参与完成一项以上伤亡事故或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或严重缺陷的安全评估、安全(隐患)状况分析、仲裁检验、司法鉴定,编写调查、分析技术报告,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15)参与完成一项以上安全工程(含特种设备)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评价、技术评估、认证工作或其它综合性技术工作,主持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鉴定(验收、认可)。

  (16)参加省级(市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现场检查或药物警戒检查5次(10次)以上;或者办理食品药品相关案件5件以上。

  参与完成的申报评审条件(1--16)业绩成果之一撰写的研究、技术报告,须通过主管部门、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或评委会专家组的认可。

  2、申报助理工程师:有参加相关专业项目建设或课题研究,协助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等工作经历。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专利、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材料一项以上。

  (六)学术技术条件

  1、申报工程师:学术技术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省级以上有国内(CN)或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技术期刊的专业学术、技术论文。参评提供的论文要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学科一致,字数必须在2000字以上。

  (2)编写专业技术报告2项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主要起草人或技术骨干完成的标准、专利的理论研究,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项目方案,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新产品研制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大型设备或安全评价报告,司法鉴定报告,认证技术报告、案件案例分析报告等。提交的专业技术报告须全部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有技术阐述和技术提炼,数据齐全,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2000以上。

  (3)作为主要作者,经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同时须提交一篇答辩材料)。

  严禁将在非正规出版物上刊登的文章作为申报评审论文。严格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审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质量低劣、无学术、技术交流价值及专业范围、文章篇幅、等级、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文章。

  提交的论文须附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的检索页,著作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同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在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有效学术论文;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不作为发表论文的依据。

  2、申报助理工程师:结合本专业工作独立撰写1篇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报告,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2000字以上。

  (七)考核要求

  申报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必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计入任职年限计算时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者不确定等次的,不计入任职年限计算时间,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八)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每年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九)关于涉改人员申报转评

  因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转岗的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转评为本专业工程师。应本着所学专业和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在新的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转系列(专业)只能平级转换,不能又转又晋升。转系列(专业)的程序同正常晋升程序。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要注明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推荐申报,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委会。各县(区)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经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报送评委会。非公有制领域申报人由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公示和推荐,经所属地人社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和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用人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程序,经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委会。

  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送申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执行“三公示”制度。

  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三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期限为3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

  报送时间:11月12日至11月22日。

  报送地址: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大同市平城区文昌街机关大院南楼212房间),联系电话:0352-5527851。

  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相应原件,待审核通过后退回。申报评审需填写的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等,请登录网易邮箱自行下载:

  邮箱账号:zc5527851@163.com

  邮箱密码:拨打联系电话

  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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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二建可用于申报职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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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和二建证书不仅是执业资格的象征,也直接关联到职称申报。具体来说,一级建造师(一建)证书持有者,其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已达到中级工程师的相当水平,因此可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的资格条件之一。 而二级建造师(二建)证书则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助理级)水平,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有效依据。这一政策是国家对建筑行业专业人才成长的认可与鼓励的体现,同时也为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