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州工程系列建材、石油、化工、纺织、机械电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各县(市)商工局、园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为做好2024年度自治州工程系列建材、石油、化工、纺织、机械电子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治州各县市及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建材、石油、化工、纺织、机械电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任职资格条件申报2024年度职称初次确定、授予或评审。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二、资格条件
依据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材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石油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化工(含制药)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纺织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机械电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新人社发〔2023〕10号)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条件及《关于印发支持南疆地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69号)有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
初定、授予、评审具体时间为: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8月30日—10月11日。
(二)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
(三)评审表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
(四)答辩时间:拟定于2024年10月20日-10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及事项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任职资格条件”查阅职称评审条件,满足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具体申报方法查阅“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二)填报材料。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写,不得出现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申报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印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上传者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基层单位进行审核。
(三)网上审核。职称评审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各推荐、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依据,选择材料接收部门),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申报人需在退回后的48小时内完成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未补充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修改后逐级提交,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申报人对所报所有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1.基本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附件材料。
2.社保缴费证明:企业需上传近6个月以上带二维码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汇总单”或“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等印证资料。
3.学历学位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学籍档案。
4.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新疆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中的两项即可;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
由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此栏目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含任命文件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5.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借调、驻村、“访惠聚”等可在“工作单位名称”内表述,也可另起一行。
6.实践能力、业绩成果:需按各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佐证材料,条件不够,将予以退回。
7.获奖情况: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所有内容须与附件一致。
8.获得的知识产权:指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如有,请上传PDF扫描件。
9.发表论文情况:按任职资格条件要求上传。
10.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正、反面)。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顺延1年申报;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顺延2年申报。
11.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要求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
12.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公需科目30课时/年、专业科目60课时/年的标准,初级提供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中级提供近五年的公需科目及近三年专业科目(2020-2024年的公需课,2022-2024年的专业课)合格证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南疆地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69号)的第二条措施,到南疆地区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职称评审(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可提前一年。符合继续教育免试的,需上传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见附件4)
13.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需上传《推荐单位公示》(附件1)、《推荐单位公示结果》(附件2)以及本专业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4.个人承诺书。申报人需对填写的内容负责,在申报栏目做出承诺,手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签字按手印上传。
15.信息遮盖: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请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
(二)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上传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模板详见附件)。
(三)评审委员会:“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显示“评审委员会已接收材料”的申报人员,由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须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贴本人免冠近照,一式两份,有水印方为有效),本人签字并手写承诺语,逐级签字盖章后提交评委会。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由呈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负责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5),并缴纳评审费。
六、答辩要求
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
(一)参加“访惠聚”驻村、寺管会、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免于答辩。
七、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费: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初次确定初级100元、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收费380元。
八、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格式(*.jpg格式),若附件材料无法打开、内容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参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三)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艾力·库尔班、郭海园19399216812
受理地点: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2号孔雀大厦巴州工信局411办公室
附件:
1.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2.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模板)
3.个人承诺书(模板)
4.继续教育免试表(模板)
5.申报人员花名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