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于8月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附件1)。已经下放的高级职称以及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其中,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须在8月15日前报送承接的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安排,全市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应于2024年12月底前结束并完成结果备案工作。初、中级职称申报时间从2024年8月10日开始至2024年9月20日止,纸质材料(附件2)报送时间从2024年8月15日开始至2024年9月20日止。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4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考试及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加快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市职业技师学院(市人民医院)自评直聘单位(自主评聘)单位须严格按岗位空额评审,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督促同级主管部门抓好政策落实。
三、从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执行新修订的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或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政策规定及公告”查阅评价标准。
四、积极推进职称评审与重点产业发展有序衔接,从今年开始,将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数字化管理等新兴数字专业纳入信息技术工程专业评审范围;将网络生态治理纳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评审范围;将创意设计纳入工艺美术系列评审范围;将冰雪建造纳入建设工程专业评审范围;将冰雕艺术、雪雕艺术等纳入艺术系列评审范围。
五、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支持数字人才参加黑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经我省培训机构培训合格、通过评价机构考核合格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由省人才服务中心按规定直接认定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颁发电子职称证书。
六、进一步规范全市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工作,从今年开始,承接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各级事业单位应在评审结果确认后1个月内,将评审结果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备案需提供备案报告、任职文件、人员名册,我局将随机对评审情况进行抽查,未按规定备案的,不予上传至人社厅职称信息统计。
七、严格执行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资格,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八、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甄别,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局)”“黑龙江省”或“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原则上不予采认。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材料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
九、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优化服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申报推荐、材料审核、评审管理、公示确认等相关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