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审核,主管部门复核,评前公示无异议后,乌兰察布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市直部分专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9月6日。公路工程、林草工程、建设工程、测绘、地质、国土空间规划、翻译、生态环境工程、水利工程、电子工程、图书、艺术、群文等专业(系列)请关注市直各评委会官方网站评审公示结果。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乌兰察布市人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474-8321318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474-8321083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