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严重失职,在重大责任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造
成恶劣影响的;
(二)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科研成果等申报材
料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受
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
未满的,处分结果应与年度考核相衔接。
1.研究开发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专业资历与能力,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市(厅)级以上立项的研究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过本部门、本单位自立项目;
②市(厅)级以上重点研究项目中的子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③从事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④具备本学科某一领域独立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研究课题和调研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
⑤具备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综合整理研究成果资料、撰写解决复杂问题的技术报告的能力。
(3)专业论文、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正式出版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②在行业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行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③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本部门、本单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编写;
④撰写过有一定社会影响或良好经济效益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问题解决方案、工程实验、标准规范、行业工法等。
(2)业绩与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②获得1项以上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5),发明专利(排名前7);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排名前2);
③取得过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被市(厅)级专业主管部门列为推广项目;
④组织实施规划、咨询、生产、设计施工等项目,得到批准实施或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