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职称申报规定的资历年限。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存在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一)作为完成人,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参与编制本行业内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政策文件或集成电路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教材、技术手册1项以上,并已颁布实施。
(三)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四)参与开发与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2件以上,或软件著作权2件以上,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参与实施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相关工作,并通过验收。
(七)获得市(厅)级集成电路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认证新产品、新技术1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八)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