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通过上述手段骗取职称者,撤销其职称,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取得初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广西天湖水利科学技术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优秀勘察奖、新技术成果推广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中的1项以上,或优秀工程咨询奖二等奖以上奖励中的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获得县(处)级科技一等奖2项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二)在工作中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已被采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县(处)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水利水电科研、开发、应用,解决疑难技术问题2项以上,经县(处)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鉴定)认可。
(四)负责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有创新(中型工程1项以上或小型工程2项以上),其成果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和采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主持审查部门验收(鉴定)认可。
(五)专业技术(技能)竞赛单项(个人)成绩,获市(厅)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县(处)级二等奖2项以上(集体完成者取主要完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