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1项以上区域性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并通过审查或验收。
2.参加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获得1项以上盟市(厅、局)级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项。
3.参加完成1项以上盟市(厅、局)级本专业相关科技项目;或参加1项本专业相关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一定的创新性。
4.参加完成1项以上有技术难度的快递工程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或技术改进项目(包括流程再造、设施改进、新项目实施等),通过验收后得到企业认可并推广实施,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提出1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建议,被盟市(厅、局)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创新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6.参与制定或修改1项以上盟市(厅、局)级有关规程、技术规范、规章。
7.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盟市(厅、局)级或本企业的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制(修)定,被有关部门采纳。
8.在旗县、乡镇苏木从事快递工程技术的人员,参加完成1项以上为企业生产经营、电商发展、农产品流通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所在单位受到盟市(厅、局)级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