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设计分项负责人,完成本专业大型设计项目1项;或作为设计负责人,完成本专业中型设计项目2项;或作为主要设计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小型设计项目3项。
2.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设计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2项,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3.获省(部)级工业设计奖(赛)三等奖以上或其他相当级别及以上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的参与人。
4.获1项以上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授权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外观专利授权(含软件著作权登记)3项(均排名前二),已实现产业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