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数据专业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且已开发实施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参与完成与大数据专业相关的市厅级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完成所在单位科研、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项目2项,且经第三方评价或已通过验收;
3.参与编写大数据领域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指南1项,或企业标准2项,且已颁布实施;
4.获得大数据领域全省性重要赛事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大数据领域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