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退休(包括退休返聘)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领域职称评审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业绩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1.获市州级以上林业工程类、科技类奖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主要参与完成科技成果项目或省级以上科技推广项目2项以上;主要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技术标准项目1项,或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技术标准项目2项以上。
3.主要参与国家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项目,项目通过验收,社会、经济效益良好。
4.主持或主要参与项目获得与林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主持或主要参与选育的品种通过国家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或获得国家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
5.取得以下生产业绩之一者:
①主持或主要参加种质资源保存库、林木良种基地、良种苗木基地规划建设管理项目1个以上,并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竣工验收。
②主持或主要参加营造林工程累计2万亩以上,成活率、幼林保存率、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③主持或主要参加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集体林区累计10万亩以上,国有林场累计2万亩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④在国家采伐限额内,主持或组织木材生产、木材检验,集体林区累计5万立方米以上,国有林区累计1万立方米以上,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⑤经考核取得三级航空护林观察员资格,累计飞行时数300小时以上。
⑥主持或主要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编制或检疫性有害生物累计20万亩以上,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⑦主持或主要参加森林资源调查累计30万亩以上,或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项目1项,或县级以上林业专业调查项目4项以上,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⑧主要参与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管理计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自然资源综合科学考察(或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或生态影响评价报告)、自然资源科研监测报告等其中2个以上并通过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或主要参与制定自然保护地规程、规范和标准等技术文件1个以上并正式印发实施;或主要参与实施国家、省、市、县级财政投入或社会资本投入(包括公益性基金组织投入)的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项目2个以上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主要参与实施赠款或贷款资金总额100万元以上国际合作项目1个以上;或主持2个以上省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或1个以上省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或省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项目负责人。
⑨主持或主要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累计1000万元以上,竣工验收合格。
⑩主持或主要参加林产品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参数累计500项以上,检测质量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