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2年、4年内不得申报。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州)级科技奖1项,或获本单位技术奖3项。
2.参与的项目获市(州)级网信工程有关赛事奖1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参与完成网信工程专业领域项目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奖(包括经认可的省级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4.全程参与完成省级网信部门认可的4次县级以上网络事件信息监测、分析研判、风险态势预警、网络辟谣疏导等工作。
5.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州)级网信工程专业领域项目(课题),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6.申请并被受理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限前三发明人、设计人),或获市(州)以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专利奖。
7.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网信工程专业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8.参加编制已颁布实施的本专业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导则)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
9.参与完成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2项,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10.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1项市(州)级或2项县级网信工程专业领域项目(课题),并通过县(市、区)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11.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市(州)、厅级科技奖、技术奖三等奖1项。
12.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