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专业技术人才受到政务(党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项目获省(部)级以上技术奖1项以上。
2.参与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1项以上。
3.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技术规范1项以上,或参与制定、修订地方技术规范(个人排名前3)1项以上,或参与制定、修订企业标准(个人排名前3)2项以上。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或获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或者参与完成2项以上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等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效益。
5.参与完成较复杂的计量、特种设备、产品(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任务,独立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检验检测数据正确无误。
6.参与完成仪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提高技术水平,满足生产工艺或检验检测的要求;或者熟悉维修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独立承担有关仪器设备的维修任务,及时排除故障。
7.参与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交流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置等技术性工作,并完成相关技术报告。
8.参与完成计量基(标)准建立、计量比对、能力验证、技术咨询、技术考核等技术管理相关工作2项以上,对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9.参与出版过论著或编著、译著;或者作为排名前3的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独立撰写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实用性的研究报告、技术总结2篇以上。



























